问题 | 上班查出职业病有赔偿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上班查出职业病有赔偿吗 1、得了职业病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属于工伤的,可以主张以下的赔偿: (1)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赔偿费用; (2)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5)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6)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8)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9)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10)劳动能力鉴定费。 2、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赔偿费用: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二、进行职业病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按照法律上的规定,进行职业病诊断及鉴定的费用均是由公司等用人单位承担的。 对于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目前就没有统一标准,具体收费还看当地相关鉴定部门的收费标准而定,而且根据不同职业病收费也不同。 同时,在职业病鉴定期间还需要劳动者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2、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5、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前去做职业病鉴定时,要去到对的地方。按照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如果不知道哪些是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可以留意当地政府的公开信息,因为法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名单。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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