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老年人的精神赡养义务如何履行 |
释义 | 精神赡养的表现方式有两种:1、作为形式的精神赡养,就是积极满足老人的精神生活需要。包括:(1)、为老人提供必要的精神生活的物质保障,满足老人精神生活的物质需求(即物化的精神赡养)。如购买电视机和其他必要娱乐器具等精神生活物品或者给付相应的费用。(2)、对老人进行亲情慰籍(即情感的精神赡养)。这里包括的内容和范围很广,有道德层面的和法律层面的。从道德层面上看,非常广泛,要求很高,可以说是没有止境的。但总的要求是:尽量做到对老人无微不至的关怀,使老人常常感到欣慰。从法律层面看,对老人必要的探视或看望等,是不可缺少的。2、不作为形式的精神赡养,就是不对老人制造精神痛苦或精神虐待。包括:(1)、在行为上不伤害老人(如侮辱行为和动作),更不能殴打老人。(2)、在言语上不伤害老人(不讽刺挖苦老人),更不能辱骂老人。(3)、不能限制老人生活自由和人身自由。如老人再婚,找伴侣、交朋友,参加文艺体育活动,以及对其他精神生活的追求,都不能进行限制。从其性质看,不作为形式的精神赡养,主要是法律层面的。也就是说,不作为的精神赡养,要求赡养义务人通过不作为的形式来实现精神赡养。如果作为后,往往会触犯法律,情节严重者,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见,精神赡养,从其形式或方式上划分,有作为形式的精神赡养和不作为形式的精神赡养;从其内容上划分,有物化的精神赡养和情感的精神赡养;从其性质上划分,有法律层面的精神赡养和道德层面的精神赡养。 如何履行赡养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瞻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这就是说,在有多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成年子女对赡养费用可以协商解决,如谁承担多少、承担与否等,但不得损害被赡养人的权利。而且,所订协议只能在子女间发生效力,子女们不得以协议为由对抗父亲或母亲的赡养请求。因为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双方都有赡养的义务,这种法定义务不能因为子女间的协议而发生变化。协议是子女们就如何更好地赡养父母所作的分工,在父母得到充分赡养的情况下,所订协议是有效的,但是子女们并不能据此协议就不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对所有子女而言,只要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就都有赡养父母的责任,而且这种责任不是片面要求所有子女平均分摊赡养费用,而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某些子女没有负担能 力,那么有能力的子女就应该多尽赡养义务。 赡养人能以放弃继承权、老年人再婚等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吗? 宪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作了明确规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第二十一条规定,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赡养义务是赡养人应当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通常情况下,赡养人也是继承人。继承权作为继承人享有的一项权利,继承人可以放弃。但这不能成为赡养人逃避法定赡养义务的理由。老年人享有婚姻自由,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免除。如果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履行赡养义务。 老年人的赡养义务具体应包括哪些 赡养老年人的主体应为老年人的成年子女,成年子女较多的,成年子女可以通过协议的形式确定赡养义务,老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也可以自行确定自己的赡养人。对于无赡养义务人的老年人,应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供养,当然老年人也可以与基层组织或个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从而确保自身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老年人赡养费的标准 对于老人的赡养费的计算标准,一般来说包含以下几点: 1、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2、赡养费标准: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3、赡养费的给付标准:实际给付额高于上述计算标准的,按实际给付额计算;实际给付额低于上述计算标准的,按上述计算标准计算。 哪些人是老年人的赡养人 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 人。家庭中的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应尽以下义务:(1)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2) 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3)赡养人 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 房屋。(4)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5)赡 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 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6)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7)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 力不能及的劳动。(8)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和婚后的生活。赡养人 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9)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的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强 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 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予的权利。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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