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仲裁委员会可以受理满足条件的仲裁申请,开始处理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申请必须包括仲裁协议、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并符合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申请人也必须明确。 法律分析 满足以下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受理仲裁申请,开始仲裁:属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有仲裁协议;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拓展延伸 仲裁程序的适用范围和限制 仲裁程序的适用范围和限制是指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仲裁来解决争议,并且仲裁程序受到一些限制。仲裁通常适用于合同纠纷、商业争议、劳动纠纷等领域。然而,仲裁并非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争议,例如刑事案件等。此外,仲裁程序还受到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参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等限制。因此,在考虑选择仲裁解决争议时,需要仔细评估争议的性质、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仲裁程序的适用性和限制,以确保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 结语 仲裁程序适用于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前提是满足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并且存在仲裁协议。仲裁的适用范围和限制需考虑争议性质、法律规定和双方自愿参与等因素。在选择仲裁解决争议时,应综合评估以确保合适的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