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 依据双方行驶的方向和是否主次道路之分。左车让右车,次要道路车让主要道路车,一般按这个规定定责任。但是最终的认定结果由交警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判定。 2. 任何道路路口的通过速度都不得超过60公里。 3. 无信号控制路口,应停车瞭望,让右车先行。 4. 行驶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是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后方直行车辆让前方转弯车辆先行。 5.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左方道路车辆让右方道路的车先行。 6.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让左转弯车先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