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中所有权转移的适用范围 |
释义 | 所有权保留条款的范围、卖方选择权和行使保留所有权后的事宜需要明确约定。货物所有权保留的约定不会影响合同履行,但在存在保留条款和第三方担保的情况下,放弃该条款的权利需谨慎。房屋抵押的有效性取决于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抵押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以及明确规定的担保范围。所有权保留是在财产交易中,财产所有人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但保留所有权的制度。这种权利构造模式容易引发权利冲突。 法律分析 首先,需要明确约定所有权保留的范围。所有权保留条款可以分为简单保留条款和扩张保留条款两种。其次,需要明确约定所有权保留是卖方单方的选择权。第三,需要明确约定在行使保留所有权后的事宜。由于关于货物所有权保留的约定仅涉及一个物权,实际上并不影响双方合同的履行。最后,在存在所有权保留条款和第三人担保的情况下,放弃该条款的权利时需谨慎。 一、借款抵押房屋,该抵押是否有效 房屋和土地一并抵押的规定,只是为了解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属于不同的权利人时的利益冲突,不是要强行扩张抵押权的效力。抵押特征(1)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谨慎保养所抵押房屋。(3)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4)抵押物须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如果抵押房屋是国有房屋,则抵押人必须对该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5)房屋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明确规定担保的范围。(6)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抵押人应自己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7)房屋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经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房屋转给第三人时,房屋抵押权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权,房屋受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担。 二、所有权的保留的意思是什么 所有权保留是指在移转财产所有权的商品交易中,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财产所有人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于对方当事人,但仍保留其对该财产的所有权,待对方当事人支付部分或全部价款,或完成特定条件时,该财产的所有权才发生移转的一种法律制度。 在所有权保留,标的物所有权人不占有标的物,买受人占有标的物却并不享有所有权,这种权利构造模式使得标的物的实际权属状态与其表象不尽一致,从而容易引发利害关系人之间的权利冲突。 结语 总之,所有权保留条款涉及买卖合同中的担保问题,需明确约定。同时,在存在所有权保留条款和第三人担保的情况下,放弃该条款的权利时需谨慎。对于房屋抵押问题,抵押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所有权保留是指在移转财产所有权的商品交易中,财产所有人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于对方当事人,但仍保留其对该财产的所有权,待对方当事人支付部分或全部价款,或完成特定条件时,该财产的所有权才发生移转的一种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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