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卖合同的所有权转移需根据约定,若无约定则在交付/登记手续完成时转移。若约定所有权保留,则需买受人履行义务后方能转移。出卖人可约定未履行支付价款等义务时标的物所有权归其所有,但需登记方可防止第三人侵权。 法律分析 根据买卖合同中的约定,在所有权转移的问题上,若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则在动产交付或不动产办理完登记手续时所有权发生转移。但如果当事人约定了所有权保留,那么在买受人履行完义务后所有权才会转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如果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则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所有权的情况下,未经登记不得与善意第三人对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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