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所有权转移规定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买卖合同中关于所有权转移的规定,以及标的物风险由哪方承担的相关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同时,文章还介绍了只签协议没过户的房屋买卖归谁的相关规定,即归原所有人所有。 法律分析 买卖合同中关于所有权转移的规定,遵循的是不动产所有权变更需要经过登记方可产生法律效力的原则。而动产物权的转让,通常在交付时就已经生效。如果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出卖人,那么就符合了上述原则。 一、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风险由哪方承担? 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风险由哪方承担,分以下情形: 1、买受人亲自提取标的物的,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约定或者法定地点时,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2、出卖人出卖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之日起,在途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对于需要运输的标的物,未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自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来,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受理延迟的,自延迟成立之日起承担标的物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只签协议没过户的房屋买卖归谁 只签协议没过户的房屋买卖归原所有人所有。不动产物权的转让以登记为生效条件。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 拓展延伸 网签的合同物权有效吗 网签合同一般没有物权效力,一般要经过不动产登记或者动产交付后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结语 本文介绍了买卖合同中关于所有权转移的规定以及标的物风险承担和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可以与买受人约定在标的物交付时生效。只签协议没过户的房屋买卖归原所有人所有。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具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六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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