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物权法》规定,共有人之间应当共同行使物权,单独行使物权的行为无效。因此,在共有财产转让时,需要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四十三条:共有人之间应当共同行使物权,单独行使物权的行为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物权法》第六十八条:共有财产的处分,应当经过共有人协商一致。未经共有人协商一致处分的,其他共有人有权要求撤销处分行为。 3.《物权法》第七十二条:处分共有财产时,共有人应当按照份额分配处分所得,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产权转让需要征得原共有人的同意,否则转让行为无效。同时,转让所得应当按照份额分配给各共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