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承担刑事责任后还需承担民事赔偿。 在承担了刑事责任以后,都应当继续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刑事责任的追究不免除也不影响其民事责任的承担。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一、民事责任免于承担的情形如下: 1、因不可抗力的发生而不履行民事义务的; 2、因正当防卫而造成损害赔偿责任的,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3、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4、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5、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要求民事赔偿吗 1、可以。在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被害人仍有要求赔偿的权利,不过不能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应当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2、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提起民事诉讼的,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审理。被告人在监狱服刑的,法官可以到监狱提讯被告人。 3、与刑事案件合并审理的,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被告人主动赔偿的可以从轻判刑。刑事案件结案后,单独起诉民事赔偿的,被告人不会再接受调解,法院的判决又难于执行,属于对原告人不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条 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 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