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侵犯商业秘密一般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侵犯商业秘密涉嫌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或者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予追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