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
释义 | 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房的,应当提供购房合同或者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2、购买危险改革拆迁房屋的,应当提供拆迁协议和购房发票; 3、购买二手房的,应当提供房产证和契税完税凭证; 4、购买公共住宅建筑的,应当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 5、自住房屋大修改造的,应当提供房管部门或者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详细发票或者分摊给个人的费用发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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