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卖地收入么 |
释义 | 不包括卖地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没有包括政府的卖地收入,卖地收入计算在“政府性基金收入”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地方财政上划完中央、省级财政收入之后地方留成部分收入。土地出让金收入在财政四本预算中列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支出是受限制的,只能在一个范围内可以使用,有专门的使用管理办法。 1、财政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四个收入预算。 2、土地出让金收入在财政四本预算中列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支出是受限制的,只能在一个范围内可以使用,有专门的使用管理办法。 一、土地出让税费应如何缴纳 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税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规定比例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规定比例的城建税和规定比例的教育费附加。 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规定比例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规定比例的契税。 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二、办理土地出让方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原土地证或土地证明函原、复印件; 2、原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 3、上交税务局土地增值税证明复印件; 4、提供土地评估报告; 5、规划办审定的航测地形图的红线图原件 三、办理土地受让方提供办理土地 1、项目批复原、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交财政局契税证明复印件。 国有土地出让收入除净收益外,其余出让收入纳入基金预算收入,不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 第四条 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政府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支出一律通过地方政府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在地方国库中设立专账(即登记簿),专门核算土地出让收入和支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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