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 异地办理身份证条件: 1、已经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过身份证(非第一次申领), 2、没有相貌或指纹与本人不符、不良信用记录等不符合异地办理情形, 3、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实施异地办理服务 4、异地所指是跨行政辖区的,同县区不能在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公安机关办理 5、持有效证件(户口本、居住证或过期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