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拍卖车没有大绿本怎样办 |
释义 | 法院拍卖的机动车,持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本人身份证等相关手续,就可以到车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无须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车辆管理所应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行驶证、号牌作废。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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