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电话是多少 |
释义 |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电话是0451-12333。 人社局的工作职责是: 1、拟订相关法律法规并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 2、拟订人力资源政策配置: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4、建立培训制度并拟订就业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5、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 6、组织拟订保险基金政策: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7、负责就业调节和控制: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8、拟订仲裁制度并将完善劳动关系政策: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9、推进改革人才培养计划: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 10、健全并完善职业制度: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11、拟订人员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12、拟订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国家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和省部级表彰等工作; 13、建立收入分配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 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14、拟订农民工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5、负责国际合作制度: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拟订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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