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一)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按超过额的10%~30%处罚;(二)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按超出额的10%~30%处罚。 库存现金太大,处理办法如下: 1、将超出库存的现金存入银行:借:银行存款,贷:库存现金。 2、如果库存属于虚数,没有现金:借:其他应收款,贷: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太大,面临的风险如下: 一是不利于安全,二是成本太高。主要包括两方面: 1、企业自身的经营成本,如安全保卫、人员增加、假币鉴定等费用会增大。 2、会增加银行货币发行的额度,增加国家发钞的成本;另外企业大量保存现金,还会给社会造成不安定的因素。 库存现金是指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库存现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正确进行现金收支的核算,监督现金使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库存现金的核算,还应包括它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是通过设置“库存现金”账户进行的。“库存现金”账户是资产类账户,借方反映库存现金的收入,贷方反映库现金的支出,余额在借方,表示库存现金的余额。 法律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开户单位如违犯《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开户银行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 (一)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按超过额的10%~30%处罚; (二)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按超出额的10%~30%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