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这种属于亲属投靠的情形,去派出所户籍科开亲属关系证明即可;不影响你要孩子的。因为在孩子与户主关系填写时,填写事实上的关系,不写父子关系就可以了;如果想要把户口落在非直系亲属家的,应向非直系家属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要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入户手续。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办理程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县局审批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办理条件: 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填写《申请迁入常住户口表》(表上需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3)身份证; (4)迁入人员户籍证明及关系证明; (5)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办理地点(址):派出所户籍室。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