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简易处罚程序是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简易处罚程序的步骤有: 1、着装,并出示执法证件;2、当场调查违法事实,作出笔录,悼念必要的证据;3、当场作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进行申辩的,执法人员应当认真复核,并记入笔录;4、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处罚决定书》经执法人员签名后当场交付当事人签名或盖章;5、执法人员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