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国离婚后怎么回国修改婚姻状况 |
释义 | 若双方都在国内,且都愿意离婚,则可协商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须提交以下资料:1.外国人须持本人的有效护照;2.户口簿(户口卡上婚姻状况一栏应注明“有配偶”,未注明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居民身份证;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一式3份;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5.当事人一寸照片两张。 一、自愿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自愿离婚需要如下证件: 1、离婚协议书,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子女抚养、财产、债务清偿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2、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结婚证书; 3、户口簿和身份证; 4、双方提交两张1寸单人近照。 离婚通俗地说就是解除婚姻关系,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二、协议离婚的手续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协议离婚手续办理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的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4.2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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