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郑州生育保险要交够15个月才能领取生育津贴吗?郑州生育保险在缴纳的次月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按照规定领取生育保险津贴。根据《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七条按1%的缴费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单位,其女职工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在下列法定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一)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二)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三)妊娠满8周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四)妊娠不满8周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日计发,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申报的本人月缴费工资除以30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第二十二条职工自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次月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相关待遇。这样说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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