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拒传军令构成战时违抗命令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四百二十条【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念】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是军人违反职责罪。第四百二十一条【战时违抗命令罪】战时违抗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如何正确认定中国法律对谎报军情罪判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所谓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是指造成我军人员重大伤亡,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和军用物资严重损失,直至战斗、战役失利,等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破坏军事设施罪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九条【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加重处罚事由 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重要武器装备,是指部队的主要武器装备和其他作战中急需或者必不可少的武器装备。重要军事设施,是指指挥中心、大型作战工程,各类通信、导航、观测枢纽,机场、港口、码头,大型仓库、输油管道、采用铁路线等对作战具有重要作用的设施。重要军事通信,是指军事首脑机关及重要指挥中心的通信,战时通信,军队抢险救灾中的通信,执行这样航行、重大科学实验和飞行训练等重要任务中的通信。 特别加重处罚事由 犯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本罪的特别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致使重要武器装备报废的;造成重要军事设施丧失使用效能的;战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因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造成伤亡多人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二十条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是军人违反职责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