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劳动合同辞退赔偿2023的补偿有什么? |
释义 | 劳动合同未签订导致辞退,应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获得双倍工资补偿。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应支付两倍工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辞职时老板不支付工资,可协商解决、申请劳动仲裁、起诉法院或投诉劳动监察机构。申请劳动仲裁需注意时效和证据问题。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后可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证明工作经历后可获得平均工资补偿和双倍工资主张。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在工作上面都是必须要签订的,这是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对于劳动合同我们生活当中有很多的公司企业或者用人单位不给我们签订,不签劳动合同在我们可以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索要双倍工资的补偿。那么不签劳动合同辞退的赔偿是什么。 一、年没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办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二、没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时老板又不支付工资怎么办 1、和老板协商解决; 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该程序是专门为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效果很好,不用交任何费用; 3、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 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需要注意的问题: 1、时效问题。申请劳动仲裁的,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证据问题。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比如同事、工作证,工作服都可以。 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退了怎么办的问题我们是可以去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申请仲裁的,我们只要是能够证明我们在这个工作单位工作过就可以。一般情况下都是会给我们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进行补偿的。没签订劳动合同我们还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结语 劳动合同是我们每个人在工作中必须签订的,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雇主没有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我们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补偿。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雇主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未支付的还需额外加付经济补偿金。如果雇主故意不订立劳动合同,还会面临额外的赔偿责任和行政处罚。如果雇主不支付工资,我们可以通过协商、劳动仲裁、起诉或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来解决。需要注意时效和证据问题。我们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主张自己的权益,通常会获得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补偿,并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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