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开的离职证明有什么用 |
释义 | 离职证明的主要用途是证明劳动者已经离职,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便于申请失业金、转移人事关系和应聘新岗位。离职证明与终止劳动书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员工自己解除劳动合同,后者是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终止劳动书,均表示与原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不影响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一、离职证明有什么用途 对于换过工作的人来说,离职证明应该并不陌生,从字面上就可以理解出,离职证明就是能够证明职工已经自原单位离职,与原单位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离职证明的证明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二是证明离职员工的离职是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的,其与原单位对此没有纠纷; 三是证明离职员工已经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岗位; 四是可以凭此证明转移离职员工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 五是可以证明离职员工在原单位的相关工作经验,有利于相关职位的应聘。 二、员工离职证明书和终止劳动书的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离职证明的区别: 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其二者的区别是在与劳动补偿方面会不同。 4、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解除劳动合同书,均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了,不影响和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结语 离职证明的用途多样,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解除、离职手续的合规性,以及员工的自由身份和工作经验。此外,离职证明还有助于员工转移人事关系、社保和公积金等事项,以及应聘新岗位。与之不同的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用人单位未提供书面证明而导致劳动者受损的情况下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解除劳动合同书,都意味着与原单位的法律关系已经终止,不影响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九章 监督与惩戒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职级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原职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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