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人所得税 的 纳税 人,应按规定的期限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缴纳所得税款。其中,有些个人所得是免征、减税或者暂免征税的。根据《 个人所得税法 》和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对下列各项个人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4个人所得税暂免征税项目主要包括: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 住房补贴 、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 3.外籍个人取得的语言训练费、子女 教育 费等,经当 地税 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4.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5.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借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 (3)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 (4)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 (5)根据两国政府签订的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6)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7)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的。 6.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7.个人办理代扣代缴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8.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9.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10.自2009年5月25日起,对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 抚养 或者 赡养义务 的抚养人或 赡养 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 法定继承 人、 遗嘱继承 人或受 遗赠 人。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代扣代缴;二是自行纳税申报。此外,一些地方为了提高征管效率,方便纳税人,对个别应税所得项目,采取了委托代征的方式。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其申报地点一般应为收人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录 网 进行 法律咨询 ,我们有许多专业的律师可以为你服务,并且,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又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