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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水上交通肇事逃逸属于什么罪
释义
    法律分析:水上交通肇事逃逸犯罪的特征如下:
    1、水上交通肇事的主体主要是从事水上交通运输的人员;
    2、水上交通肇事逃逸犯罪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往往大大高于道路交通肇事的损失程度;
    3、公安侦查机关在管辖上居于被动的地位。
    一、哪些是水运交通事故水运交通事故的分类是哪些
    水运交通事故,是指船舶、浮动设施在海洋、沿海水域和内河通航水域发生的交通事故。
    水运交通事故的分类:
    (一)碰撞事故;
    (二)搁浅事故;
    (三)触礁事故;
    (四)触碰事故;
    (五)浪损事故;
    (六)火灾、爆炸事故;
    (七)风灾事故;
    (八)自沉事故;
    (九)操作性污染事故;
    (十)其他引起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或者水域环境污染的水上交通事故。
    二、撞人骨折逃逸是否要坐牢
    撞人骨折逃逸是否要坐牢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撞人逃逸致人骨折,不构成犯罪的不需要坐牢,构成犯罪的,需要坐牢。
    肇事逃逸致对方骨折,达到重伤程度并承担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交通运输,是指与一定的交通工具与交通设备相联系的铁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输,这类交通运输的特点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相连,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公私财产的广泛破坏,所以,其行为本质上是危害公共安犯罪;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主体不能理解为在上述交通运输部门工作的一切人员,也不能理解为仅指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的驾车人员,而应理解为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但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
    三、撞到小区路灯走了怎么处理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法律上是有严格的认定条件的,首先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事故后果需要达到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程度,如果造成的事故情节轻微、无人员伤亡、负次要或者次要以下责任、无重大财产损失的,是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不构成交通肇事罪那就不能被认定具有“肇事后逃逸”情形。其次,肇事逃逸的主观目的必须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如果肇事方没有此目的,也是不能认定具有“肇事逃逸情节的”。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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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2 8: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