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不得推诿、拖延理赔。同时,根据《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保险人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告知被保险人,并说明理由。被保险人认为保险人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不得推诿、拖延理赔。”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保险人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告知被保险人,并说明理由。被保险人认为保险人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论:如果被保险人确实患有主动脉疾病,且该疾病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之一,但保险公司以“不理赔”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