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干了半个月,没签劳动合同,辞职可以马上走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解除要求与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合同;正式员工需提前三十日书面申请离职。劳动者可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未提供保护、未支付报酬、未缴纳社保费、违反规章制度、合同无效等。 法律分析 没签劳动合同的,辞职后一般不可以马上走人。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的,需要提前三日申请离职,三日后才能走人;如果劳动者是正式员工,则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申请离职,三十日后才能走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辞职,员工享有哪些权益和责任?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辞职,员工依然享有一定的权益和承担一定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仍然享有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假等基本权益。此外,员工也有权要求雇主支付加班费、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然而,员工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等。在辞职时,员工应提前通知雇主,并完成交接工作。若雇主未履行支付工资等义务,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因此,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仍然有一定的权益和责任需要考虑。 结语 合同未签,辞职有规定。试用期需提前三日申请离职,正式员工需提前三十日书面申请离职。法律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亦可解除。用人单位违规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员工享有权益,如劳动报酬、工时、休假等,也需承担责任,如遵守规章制度、保护商业机密等。辞职需提前通知,完成交接工作。如雇主未支付工资,员工可通过法律维权。未签合同,权益与责任并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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