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担保人担保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
释义 | 要分情况来看担保人的担保期限: 一、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 二、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又有六个月与两年之分。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一、民法典规定连带责任保证到期后是否还有效 连带责任保证时效不发生中断、中止和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担保责任多久失效 担保责任时间超过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期限就无效。根据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则超过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的,担保人就不需要再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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