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准夫妻共同出资买房如何避免财产的纠纷 |
释义 | 准夫妻共同出资购房,应保留出资及还贷证据。 一、如何认定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对于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以及如何进行分割,主要是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来判断和处理: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并取得房屋产权,因为房屋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取得,因此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该房屋是婚前财产。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4.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对这种情况,如果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另一方的前提下,只能是认定为房产证上的一方人的婚前个人财产。 二、婚前的房产离婚时怎样处理 婚前的房产离婚时处理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抵押贷款,以首付方名义登记,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该财产属于首付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偿还贷款和婚后增值的首付方应在离婚后给予对方补偿; 2、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抵押贷款,婚后共同偿还贷款,婚前取得房产证并以一方名义登记房产证。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财产将被视为与一方的财产,在分割时不会被分割。如果能证明共同出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婚前一方全款购房的,房产自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房产证上怎么写名字 1、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在由“准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独自承担所有房款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婚后因父母的介入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很多当事人人选择了这种方案。2、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3、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而男方的相应产权分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4、写父母的名字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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