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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间借贷怎么公证
释义
    办理民间借贷协议公证,由出借人或借用人的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也可以由出借人、借用人签订借贷协议的签订地公证处管辖。如果借用人由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担保人可参与签订协议的,公证管辖同上。
    一、转移债务需要债权人同意么
    债务人转让债务涉及合同义务的转让,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债务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分为两种形态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一)免责的债务承担,指民间借贷合同中,出借人、借款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在债务全部转移的情况下,原借款人已经脱离原来的民间借贷合同关系,新的借款人代替了其地位。实现此种债务转移常见方式就是借款人,即债务人与第三人签订协议,由协议规定第三人向出借人履行还款义务,但是借款人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必须要经过出借人的同意,否则该协议不能生效。
    (二)并存的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指原借款人并没有脱离民间借贷合同中债务关系,第三人与原借款人共同承担债务。实践中认为此种债务加入无需取得原出借人的同意即可生效。
    二、借款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的情况
    一、不受法律保护的哪些借贷合同
    以下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所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借贷合同,是指出借人把一定数量的货币或种类物交付给借用人,借用人按照约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同等数量的货币或同等数量质量的种类物归还给出借人的协议。借用人一般要向出借人支付利息。按借贷标的不同,可分为货币借贷合同和实物借贷合同。按借贷合同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借贷合同;集体经济组织与公民之间的借贷合同;国家银行等金融组织与法人、公民之间的借贷合同。
    二、借贷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借贷合同的效力的认定主要看合同是否依法成立的,依法成立的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是具有约束力的。
    三、借贷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
    借贷合同能约定违约金。即使在合同之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在合同有效期间,一方实施了违法借款合同约定的行为,也有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可能。
    三、借条的公证人都包括什么
    借条公证需借款人、出借人都到场,如果债务关系之中还存在担保人,那么公证的时候担保人也需要到场。此外,在公证的时候,需要带上证明各方当事人身份的材料、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等的材料。
    1、借条公证需要双方带上需公证的材料,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的的时候带上借条、证明借款人、出借人身份的材料。
    2、借条并不是必须公证,借条不公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后,借条具有强制效力,更有利于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3、真实合法的借条不经过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公证是国家证明权的体现,主要证明借款人是在书写借条过程中是其自己的意愿,没有受到他人的威胁和强迫,借条是借款人本人书写等。根据我国《民法典》、《公证法》的有关规定,借条是借款合同关系存在的最直接证据之一,公证机关针对借条所作的公证书,是对借条的真实性、合法性最有力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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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15:4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