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婚前一方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的, 离婚 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以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方,婚后共同还款部分及房产相应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 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 或者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