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是搬运工没有过错的,由以雇佣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搬运工有过错的,由双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搬运工在从事搬运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老板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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