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拘役 是指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 刑罚 。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数罪并罚 时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但在宣判前被先行 羁押 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而 缓刑 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