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房屋转租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该条款主要是写明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住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该条款主要写明合同标的物,也即是房屋的坐落位置,房屋地址、面积、结构、房屋附属设施和家具等。如果该房屋配有家电家具应列清单,并经双方检查确认数量及质量。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合同要写明该房屋的租金是多少,租金的支付方式是什么交付房租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如果要交押金,押金是多少押金的退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写明房屋的租赁用途,主要是为了防止一些违法分子利用出租屋进行一些违法行为。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签订房屋合同前,房客与房东对房屋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以保证居住的人身、财产安全。 (六)租赁期限;具体约定房屋租赁的期限,租期届满后应如何处理。 (七)房屋维修责任;房屋的维修责任一般有分两种不同情况,如:因房屋自身原因损毁的,由房东负责维修;如果是由于房客的不适当使用造成损毁的,由房客负责维修。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包括:仲裁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