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三年离婚要把彩礼给谁 |
释义 | 彩礼是男方为了和女方缔结婚约,在婚前赠与女方的财物,从性质上说属于《民法典》中的附条件赠与合同,不是无偿的。原则上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同居生活两年以上的,婚姻关系解除时彩礼归女方,但是若女方有重大过错或者男方存在穷困情况,也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一、结婚彩礼钱法律上归谁 结婚彩礼钱法律上归谁这个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实际分析,不同的情境下这笔金钱的归属可能有不同的结果。 1.双方因故解除婚约,并未举办婚礼的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协商未果,可以按照当时男方给彩礼时的要求即财产赠与条件来判断。结婚彩礼钱法律上归谁,如果是女方未按照约定条件而导致最终婚约取消的,女方需要退还男方彩礼。如果是男方为过错方,存在欺骗隐瞒的情况,那么女方无需返还全部彩礼,可是具体情况退回部分彩礼。 2. 女方以骗取财产为目的情况如果女方只是为了骗取彩礼钱而约定结婚,并且在拿到彩礼之后就立刻解除婚约的情况,这种是应该由女方完全退还彩礼全额的。 二、男方彩礼和嫁妆都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吗 彩礼和嫁妆如果都是婚前获得的,就都算女方的个人财产。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三、彩礼是否可以返还? 返还彩礼有依据。司法解释规定,如果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女方在跟男方分手后应将男方给付的彩礼退还给男方。如果双方已经结婚,但是确未共同生活,或者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那么离婚后女方要将彩礼退还给男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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