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担保合同是主债务合同的附属合同,无效原则同主合同。保证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担保合同是主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债务合同无效,则担保合同也无效。我国法律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则保证合同也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如果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则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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