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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抵押财产有哪些?
释义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三)动产质押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四)权利质押
    1、可以质押的权利有: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2、可以质押的权利有:
    (1)汇票、支票、本票;
    (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应收账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五)留置
    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权主要适用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债权。
    (六)定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在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可能很多人对于债权债务方面的凭证,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如果是在不同的领域,其债务方面的凭证表现的形式也是各不相同的,比较常见的就是银行当中的一些商业本票和商业汇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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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3:4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