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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如何通知被执行人?
释义
    1、电话通知被执行人来取。
    2、司法专邮邮寄送达被执行人。
    3、法官亲自到被执行人(公民个人)的住所地、暂住地、工作单位送达。
    4、法官亲自到被执行人(单位)送达,由办公室、前台等部门签收。
    5、法官亲自到被执行人(公民个人)直系亲属的住所地、暂住地、工作单位送达。
    6、被执行人拒不签收的可以留滞送达,法官做笔录,牌照,可张贴在住宅、单位的明显位置。
    7、公告。
    8、被执行人为其他国籍的,可通过大使馆转交。
    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应该怎么办?
    1、与欠债人协商,取得对方详细情况,可以适当延期或者减免债务;
    2、债权人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的,债务人可能会采取消极态度,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3、债务人实在无钱可还的,即使债权人胜诉,也无法执行。只有在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强制执行。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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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3: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