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6.3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10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6.8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法律依据: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实行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由政府、集体、个人共同出资。政府出资部分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单独选址项目的政府出资部分,由用地单位承担。政府出资部分原则上不低于社会保障费用总额的30%,并执行下列标准:(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每亩5万元以下的,政府补贴资金不低于每亩1万元;(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每亩5万元至10万元的,政府补贴资金不低于每亩1.5万元;(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每亩10万元以上的,政府补贴资金不低于每亩2万元。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出资部分,应当在征收土地报批时足额拨付至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政府补贴资金不落实的,不予批准征收土地。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具体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