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进行著作权权质押登记? |
释义 | 版权担保合同的登记,应由出质人和出质人共同向登记机关申请。但是,出质人和出质人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持有对方的委托书申请。 (一)应提交的文件当事人申请版权当铺合同登记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供以下文件: 1、按要求填写的版权当铺合同申请书 2、出质人.当铺合法身份证明或法人登记证明书 3、主合同和版权当铺合同 4、作品权利证明书 5、以共同版权出质的,共同版权人书面协商 6、向外国人当铺电脑软件版权中的财产权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认可文件 7、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合法身份证明书 8、当铺合同版权出质前提供其他版权证明书的情况 9、 (二)当铺合同应包括的内容: 1、当事人姓名(或姓名)和地址 2、保证的主债权种类.金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 4、质量版权种类.范围.保护期限 5、质量保证范围 6、质量保证期限 7、质量保证金额和支付方式 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 第五条著作权质押合同的登记,应由出质人与质权人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但出质人或质权人中任何一方持对方委托书亦可申请办理。 第六条著作权出质人必须是合法著作权所有人。著作权为两人以上共有的,出质人为全体著作权人。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向外国人出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第七条当事人申请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下列文件:(一)按要求填写的著作权质押合同申请表;(二)出质人、质权人合法身份证明或法人注册登记证明;(三)主合同及著作权质押合同;(四)作品权利证明;(五)以共同著作权出质的,共同著作权人的书面协议;(六)向外国人质押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合法身份证明;(八)著作权出质前该著作权的授权使用情况证明文件;(九)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八条著作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址;(二)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四)出质著作权的种类、范围、保护期;(五)质押担保的范围;(六)质押担保的期限;(七)质押的金额及支付方式;(八)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人齐备的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文件的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的质押合同,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并颁发《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登记机关在颁发《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的同时,将登记情况编入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文献,供公众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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