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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同一财产上多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一般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下列规定清偿:
    首先,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这一点是按照抵押权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的原则,既适用于不动产抵押,也适用于动产抵押,数个已登记的抵押权,都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其次,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这一原则是针对动产抵押而言的。
    最后,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这一原则也是针对动产抵押而言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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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8:4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