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开庭需要本人去吗? |
释义 | 劳动仲裁庭在开庭前五日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有权质证和辩论,最后意见应征询。仲裁庭在裁决前应先行调解,达成协议后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生效。若调解不成或一方反悔,仲裁庭应及时作出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三十八、四十二条。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要去仲裁庭。仲裁庭会在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应当按时参加庭审,但当事人如果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开庭程序及参与要求 劳动仲裁开庭程序及参与要求是指在劳动仲裁案件中,当事人是否需要亲自出庭参与开庭审理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开庭一般需要当事人本人到场,以确保其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参与开庭的要求包括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遵守法庭纪律等。如果当事人不能亲自出庭,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庭,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劳动仲裁开庭程序包括开庭宣读仲裁请求、当事人陈述、质证、辩论等环节。在开庭过程中,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庭的调查和审理工作,以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公平的处理。 结语 劳动仲裁开庭程序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以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并在开庭三日前考虑延期请求。在开庭过程中,当事人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并且在质证和辩论终结时,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如果调解达成协议,仲裁庭将制作调解书,并由仲裁员签名并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无法达成调解,仲裁庭将及时作出裁决。劳动仲裁开庭程序的参与要求包括当事人本人亲自出庭或委托代理人出庭,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和身份证明。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庭工作,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五条 【作出裁决】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提起诉讼】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二条 【书面通知仲裁庭组成情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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