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温州高温津贴发放范围都有哪些相关规定 |
释义 | 一、温州高温津贴发放范围的基本含义 温州市总工会正式发布《关于做好夏季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督促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做好高温津贴发放工作,广泛开展“送清凉”活动,以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通知》明确,全市各级工会要认真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督促用人单位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各项防暑措施。督促用人单位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组织高温天气作业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对不适应高温作业环境的职工,及时调整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防暑降温清凉饮料及必需药品。 二、温州高温津贴发放范围应怎样处理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适当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和减轻劳动强度,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3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三、温州高温津贴发放范围注意事项 同时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浙人社〔2014〕94号),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应按时足额发放,不得以防暑降温饮品充抵高温津贴,不得以发放物品替代高温津贴。各级工会要做好企业职工关于高温津贴等的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及时核实情况并做出反馈,妥善处理和解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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