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兼职属于劳务活动,当其单次收入不超过八百元的时候,其实不需要缴纳税款的;当其单次收入超过八百元又不超四千元,其减除费用八百元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当其单次收入超过四千元,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得到应纳税所得额后,乘以税率百分之二十,就可以算出个人所得税。 4、所以,兼职劳务费个人所得税是否要缴纳,要根据个人劳务报酬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