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你好,可以先和女方沟通,确认是否要离婚,如果确实要离婚,可以先采取协议离婚,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无法联系上女方或者和女方协议离婚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 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 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住所地的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2)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下落不明的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4)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5)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6)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情况下可通过被告的居住证、暂住证等文件证明被告的经常居住地。 【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13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典》第1076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