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定金和违约金 不可以同时适用。如果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则在一方违约时,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其中一种。如果选择适用定金的,定金额不足赔偿当事人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增加赔偿。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