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加强药品第三方物流监督管理的通告是何时发布的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关于加强药品第三方物流监督管理的通告是2019年5月9号由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药品第三方物流监督管理的通告》 一、试行药品第三方物流企业告知承诺制度(一)基本要求。本通告规定的药品第三方物流是指独立于供需双方,为客户提供专项或全面的物流系统设计或系统运营的药品物流服务模式。药品第三方物流及其所有储存配送场地均实行告知承诺制度,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按照现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湖北省药品第三方物流监督检查指导原则》(附件1)有关要求建立药品第三方物流质量体系,其中至少包括药品接收、验收、储存、养护、配送、运输等质量管理标准操作规程。 2.应与药品供应链相关方建立纸质或电子可互操作的质量信息交换系统,以保证药品供应链质量安全可控,并为委托方药品召回提供支持。 3.保证提供适当规模的储存配送场地空间,以便于药品物流安全操作。 4.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非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实行多仓协作向批发分销制转型的企业,其物流中心应具备药品现代物流必要设施设备。药品第三方物流企业除物流中心储存配送场地外,其他区域物流中心及储存配送网点场地应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仓储设施设备要求。 5.保证药品物流服务过程中可进行药品追溯并建立有关记录,防止假劣药品及不合格药品进入药品供应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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