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纠纷孩子要如何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纠纷孩子的处理方法: 1、哺乳期,两岁以下的孩子,通常由母亲直接抚养; 2、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可以优先获得子女的抚养权; 3、双方都要求子女与自己共同生活,可以根据双方的具体经济情况和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环境等因素作出判决; 4、父母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表示愿意随对方生活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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