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小区旧改最好是有业委会。业委会经小区三分之二的业主选出,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小区改造的项目包括改造公厕、墙面贴砖、道路改造、线路改造、电梯安装等,需要业主委员会提出项目的申请报告,并报社区批准。 法律客观: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