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贷款银行卡绑定错误,但借款人已经贷款,然后自己被冻结,怎么办 |
释义 | 一、贷款银行卡号填写错误被冻结怎么处理1、贷款银行卡账号错误,导致贷款账户被冻结,用户应该重新绑定银行卡,然后重新提交贷款申请。这样一来系统会重新对用户的贷款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账户会自动解冻。而重新绑定银行卡,账户还没有解冻,需要致电人工客服,让人工客服进行解冻。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银行卡被冻结是什么原因银行卡被冻结的原因如下:1、信用卡出现过异常交易;2、银行卡透支超出份额;3、银行卡被冻结,一种是错帐冻结,一种是司法冻结;4、银行卡连续挂失多次,被银行方面认为有恶意挂失的嫌疑而予以冻结。 如果网络贷款,银行卡绑定错误了 网上贷款银行卡号填写错了,需要立即联系贷款平台修改银行卡信息,如果已经放款,那么,最好找放款银行冻结资金,然后申请平台垫付解冻资金,借款人千万不要自行支付所谓的“认证金”或“解冻费”。一般情况下,银行或支付平台转账系统只有在银行卡信息,包括户名、银行卡号等一致的情况下才能转账成功,否则钱会原路返回,转账失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贷款银行卡错误导致冻结银行卡怎么解冻? 一、贷款银行卡号填写错误被冻结怎么处理1、贷款银行卡账号错误,导致贷款账户被冻结,用户应该重新绑定银行卡,然后重新提交贷款申请。这样一来系统会重新对用户的贷款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账户会自动解冻。而重新绑定银行卡,账户还没有解冻,需要致电人工客服,让人工客服进行解冻。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银行卡被冻结是什么原因银行卡被冻结的原因如下:1、信用卡出现过异常交易;2、银行卡透支超出份额;3、银行卡被冻结,一种是错帐冻结,一种是司法冻结;4、银行卡连续挂失多次,被银行方面认为有恶意挂失的嫌疑而予以冻结。 网贷说是银行卡填写错误,资金被银监会冻结了,有贷款合同,我该怎么办 网上贷款被骗了而且签了合同当事人可以到当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投诉协商未能解决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仲裁或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为他人提供担保贷款,贷款人现在无法偿还贷款,被银行起诉 帮助别人做担保贷款的,如果借款人无能力偿还贷款的话,担保人有责任和义务偿还该欠款的,在承担完还款责任后,再向借款人追偿。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担保人再次贷款时会受到一定的贷款条件和最高贷款金额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由于网上贷款逾期,异地法院起诉银行卡被冻结 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有履行债务,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银行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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